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

各院系:

按照教育部高教司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47号)要求,现将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:

1.本科专业设置类型包含新增普通本科专业、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、撤销本科专业、第二学士学位申报、专业名称调整申请、预备案专业填报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。新增普通本科执行预申报制度,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,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,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。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2.各单位可根据专业内涵发展要求调整专业名称,其中,调整为目录内专业(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),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办理;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,按审批程序办理。专业备案或审批通过后,原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,已获相关成果等由新设专业继承。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同样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,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,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。

3.各院系应按照《乐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专业优化改革方案》,立足人才培养优势特色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部署、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,综合考量专业的招生录取、建设水平、师资队伍、育人质量毕业就业情况主动调整就业率过低、不适应社会需求、不符合办学定位、缺乏学科专业群支撑的专业,推进落实本科专业的优化调整、改造升级,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。

专业结构体系和建设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成效和服务发展能力。请各院高度重视、系统谋划、提前部署,参照去年本科专业设置流程和要求,做好本年度准备工作,为全力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,推动构建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大学夯实基础。具体申报事宜将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。


联系人:王世璐 李学骞

联系电话:029-88308182



     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20247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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